7月29日,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《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(2026-2030年)》的通知。
根据通知要求,围绕“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”的总体部署,立足我省园区和农村屋顶资源丰富的实际,进一步加大分布式光伏的有序开发和组织推进力度。按照工商业、户用两类场景分类实施,以集中汇流方式为主、分散接入方式为辅,优先推动园区、整村户用、公共建筑及交通等领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,并同步配套完善电网和储能设施,切实保障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。
到2030年,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较2025年翻一番,达到1.2亿千瓦(120GW);展望2035年,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.6亿千瓦(160GW)。
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,截止到2025年年底,江苏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规模为64GW,意味着“十五五”期间,江苏分布式光伏新增规模将达56GW。
通知强调,以各级园区为重点,系统开展园区及周边屋顶光伏资源的摸底排查与规划布局。对于新建工业厂房,要求在规划设计阶段同步预留光伏安装和配电接入条件,确保可利用建筑屋顶的光伏安装比例达到100%,实现厂房与光伏同步设计、一体建设。对于存量工业厂房,则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建筑屋顶,做到光伏“能装尽装”,最大限度挖掘园区光伏资源的开发潜力。
积极支持算力中心就近部署分布式光伏,扩大绿电使用比重,推动绿电与算力产业深度融合。电网公司要根据园区实际,按照“一园一案”制定接网方案,并做好配套服务保障。鼓励园区配套建设虚拟电厂聚合平台,统一参与省内需求响应和电力现货市场,切实提高项目综合收益。
此外,鼓励整村连片开发,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,有序归集村民屋顶资源。电网企业按照“一村一策”制定接网方案,实现户用光伏整村连片开发、汇流接入。
支持村企合作,探索公共屋顶作价入股等方式,让村民通过屋顶租赁获得长期收益,构建“企业得项目、农户得租金、村集体得收益、地方得绿色”的多元共享机制,确保发展收益惠及乡村,助力乡村振兴。
通知还明确,要推动公共建筑屋顶光伏“应装尽装”,支持交通领域与能源融合发展,同步提升电网保障能力,并规范项目建设实施。
原文如下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