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9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就《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明确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一版规则对电力现货市场的经营主体、报价方式、结算价格都作了重新界定,直接关系到光伏电站建成后的收益怎么结算。
一、新型经营主体正式成为独立市场主体
规则明确,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、售电公司、电力用户(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)和新型经营主体。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包括新型储能、虚拟电厂、负荷聚合商、智能微电网、绿电直连项目等;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。
这次把它们单列为独立市场主体,意味着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有了明确身份。
二、支持“新能源+储能”联合参与市场
规则提出,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全面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竞争,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响应实时市场价格信号。同时支持新能源与场站内配套储能作为联合报价主体,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申报、出清、调用、结算和考核等环节。
对光伏项目来说,这一条的关键词是“场站内配套储能”和“联合报价”。与场站内配套储能作为一个主体联合报价,参与市场的环节从申报一直贯通到考核。
三、节点边际电价:地段价值被显性化
规则明确现货采用节点边际电价结算。根据相关规定:电力价格将更精准地反映不同地理位置的供需状况,“地段价值”被显性化,未来储能、数据中心等主体的选址将更看重电网节点。
这意味着同一个时间点,不同电网节点上的电价不再是一个统一数字。对光伏电站而言,站址选择除了光照、屋顶或土地条件,还要把所在电网节点纳入考量。
四、用电大户也能参与报价
规则允许用电户参与报价——用电大户可以像发电企业一样参与报价,售电公司的盈利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。
用电侧进入报价环节后,价格形成过程多了买方这一端的直接参与。对发电侧的市场参与者来说,报价策略需要考虑用电侧的行为变化。
五、禁止不平衡资金池,统一市场不设区域壁垒
规则提出禁止不平衡资金池。文件同时明确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现货市场正常运行,不得实施地方保护、市场分割、区域壁垒等妨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公平竞争的政策。
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电力现货市场的注册、交易、计量、结算、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。对跨省布局、跨区域开发光伏项目的企业来说,市场规则统一、不得设置区域壁垒这一条,减少了不同地区规则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。
六、修订基础与适用范围
这次不是新起一份文件,而是对《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(试行)》(发改能源规〔2023〕1217号)进行修订,形成《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。修订目的是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,强化电力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,规范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管理。
七、反馈时间与渠道
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。公众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“互动交流”版块,进入“意见征求”专栏提出意见建议。
需要提醒的是,目前是征求意见稿,正式稿的条款可能调整。项目在做投资决策时,应按正式发布的版本测算,不宜直接按征求意见稿锁定结论。
安徽锦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(简称“锦天新能源”),2018年于安徽合肥启航,是一家集能源开发、建设、运营、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投资运营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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